通知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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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锦州医科大学2020年研究生教育教学研究与改革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0-11-25    点击:

各单位、各部门:

为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对研究生教育的重要指示及2020年全国研究生教育大会会议精神,依据《锦州医科大学研究生教育综合改革“1391”工程建设方案》的要求,进一步深化研究生教育教学改革,提高我校教师和研究生教学管理人员参与研究生教育教学改革的热情,促进我校教职工对研究生教育教学规律和趋势的研究,不断提升研究生教育培养质量,加快我校“一流学科”建设,本年度继续开展研究生教育教学改革项目立项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项目类别

本次校级研究生教育教学研究与改革项目为一般教研项目,研究周期原则上为一年,拟立项资助不少于30项,经费支持额度为1000-3000

二、立项范围

项目要遵循研究生教育规律,紧密结合研究生教育教学工作实际确定研究内容,着重解决影响研究生教育、教学和培养质量的关键问题。

我校研究生教育教学在课程思政、人才培养模式、专业建设、(在线)课程建设、实践教学、教学内容、教学方法、教材建设、教学管理、创新人才与国际化人才培养、专业评估、专业学位研究生教育、学位授权点评估及教育教学质量保障体系、研究生科研(实践)创新能力培养、非全日制研究生教育、来华留学研究生教育等方面的改革均可申报立项;学校将重点鼓励和支持在当前形势下的研究生教育教学方法、课程建设、培养过程监控和质量保障、专业学位教育等方面的研究与改革。

三、立项原则

1、结合《关于进一步严格规范学位与研究生教育质量管理的若干意见》(学位〔202019号)、《关于加快新时代研究生教育改革发展的意见》(教研〔20209)及我校新修订的培养方案等文件精神,探索新形势下提高研究生教育教学质量的新思路、新方法、新模式。

2、注重研究生教育教学改革项目的实践性,教育教学改革成果应是研究、实践的总结。

3、结合研究生人才培养目标定位、学科特色、服务面向和国家经济社会发展的新形势,体现“研究生教育始终以提高质量为核心”、“育人为本,创新模式,完善管理,提高质量,服务需求”等特点。

4、有利于全面深化研究生教育教学改革实施,有利于提高医学研究生教育质量和复合型、实用型、创新型人才的培养,有利于形成有效的研究生教育教学管理理念、管理制度、管理方法,推进研究生教育的健康发展。

四、项目研究时间

研究生教育教学改革项目研究周期一般不超过1年,研究时间从202012月至202112

五、立项条件

1、项目主持人需具备良好的思想政治素质,原则上应为校内导师分级管理中级别为C2及以上类别的导师或校内从事研究生教育管理一年以上的管理人员或承担研究生授课任务的讲师及以上职称的教师。

2、教研项目的课题组成员原则上应由3-5人组成,具有与教研项目相关的研究经历和积累。主持人在项目中担任实质性研究工作,具有完成教研项目所需的组织管理和协调能力,具有完成教研项目的良好信誉度。课题组组成结构合理,经费预算合理,能充分保证项目研究任务的完成。教研项目之间的课题组成员不能完全重复。

3、申报的项目应具备一定的教育教学改革基础、环境和相应条件,与研究生教育教学及管理工作的相关性强。

4、申报项目要从我校研究生教育工作的实际出发,注重系统研究、整体优化、综合实践,要有一定的推广性。

六、立项要求

1、作为主持人只可申报主持项目1,同时可参与项目1项;作为参与人最多不超过2项。

2、已获批的各级各类教研项目在研究内容上雷同的,不得申报本次校级教研项目。

3、教研项目主持人在未完成已承担的项目之前,原则上不得申报同一级别新的项目。

4、凡项目中标者应按照合同约定的要求组织和开展项目研究,并按要求进行中期检查,对中期检查不合格的,按情节轻重给于一定处罚。

5、不能按期结题的,需提交延期申请,并陈述理由,延期时间最长不得超过一年。不能按期结题又未提交延期申请者,经专家鉴定及学校主管领导批准后,自原定结题日期起2年内不再批准其新的研究生教研项目申请。

6、经鉴定验收合格后的项目研究成果归学校掌握和使用。未经批准,任何人不得使用、扩散和公开发表。

七、立项程序

1、研究生学院下发组织申报项目的文件及通知,由符合条件的项目申请人和团队申报,书写完成“锦州医科大学研究生教育教学改革与研究项目申请书”(以下简称“申请书”,见附件1、附件2)

2、项目申请人所在单位负责项目初审,对申请人资格、课题组成员、项目申请书内容等方面进行审核,尤其是在意识形态等方面,承担信誉保证,推荐上报至研究生学院。

3研究生学院组织专家对申报项目进行评审,评审结果报学校研究生教育指导委员会审议。研究生学院根据研究生教育指导委员会最终审议结果,确定2020年研究生教育与教学改革立项项目。

八、申报工作安排

(一)时间安排
11
26-1130日,申报者准备课题申报材料,各二级研究生培养单位审核申报材料;

12115:00前,各相关单位报送本单位课题申报材料。

(二)上报材料及要求

上报材料:

电子版:申请书(附件1、附件2)、项目申请信息汇总表(附件3);

纸质版:申请书(非匿名版)1份(附件1)、汇总表1份(附件3)。

上报要求:

1、所有申报材料由各单位统一提交,不接收个人单独提交,纸质版材料需加盖单位公章;

2、同一单位所有电子版材料放在一个压缩包内,内含“申请书(非匿名版)”文件夹、“申请书(匿名版)”文件夹、汇总表;

3、材料命名规则:申请书(非匿名版)——姓名+项目名称,申请书(匿名版)——项目名称,压缩包——单位名称;

4、此次项目申报工作,时间紧任务重,请各单位认真落实,逾期未申报者视为放弃申报,不得补报。

上交地点:

第七教学楼研究生学院培养科304办公室;联系人:王茹、陈卓,联系电话:6219166128

                           研究生学院

                            20201125


相关下载:
附件1-锦州医科大学研究生教育教学研究与改革项目申请书(非匿名版).docx
附件2-锦州医科大学研究生教育教学研究与改革项目申请书(匿名版).docx
附件3:项目申请信息汇总表.xls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