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内各研究生培养单位(以下简称培养单位):
为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全国教育大会精神,落实《关于深化新时代教育督导体制机制改革的意见》,加强和改进教育评估检测,充分发挥专家作用,按照《关于做好全国研究生教育评估监测专家库建设的通知》(国教督办函[2020]24号)以及《关于开展2020年度全国研究生教育评估监测专家库更新与报送工作的通知》(学位中心[2020]17号)文件精神,学校决定开展研究生教育评估监测专家库的更新与报送工作。有关通知如下:
一.专家库建设的目的
1.专家库建设是保证研究生教育评估监测工作质量的基础性工程,专家库将用于博士硕士学位论文抽检、专业学位水平评估、学科评估等工作。
二.专家推荐原则
1.培养单位推荐专家以博士、硕士研究生导师为主。
2.要求政治立场坚定、作风正派,本人愿意承担研究生教育评估监测任务。
3.年龄原则上不超过65岁,对于退休后还想继续当专家的,可以保留。确因年龄或身体健康等原因,不愿再当评审专家的,可以不上报。
三.报送内容
1.主要涉及专家基本信息、联系信息和学术信息。具体内容详见《专家信息汇总表》(附件1)。汇总表中各字段的含义说明、填写要求详见《专家库更新数据表结构及填写说明》(附件2)和《专家库数据字典》(附件3)。
2.报送单位:
目前在库专家涉及基础医学院、药学院、护理学院、公共卫生学院、畜牧兽医学院、食品科学与工程学院、马克思主义学院、人文与管理学院、附属第一医院、附属第二医院、附属第三医院等11个单位,医学教育研究所也可上报。请各单位高度重视、指派专人负责,于2020年7月3日前完成专家推荐和信息报送工作。
四.报送方式
1.培养单位派专人领取本单位原推荐《专家信息汇总表》。
2.培养单位将本单位的新上报《专家信息汇总表》提交到学位管理专用邮箱jyxwgl@126.com。
五.填报注意事项
1. 《专家信息汇总表》中表头字段背景色为黄色表示必填项、橙色为二选一必填项、灰色为选填项。
2. 本次专家信息上报不由专家本人或各二级学院上报,由研究生学院统一上报。
3. 待研究生学院上报完成后,专家可以通过其上报的手机号或电子信箱登录专家系统(https://zjxt.cdgdc.edu.cn)或学位中心新论文送审服务平台(https://lwss.cdgdc.edu.cn)进一步完善个人信息。
4.若专家所属学科跨越多个一级学科或者多个专业学位类别,专家可以填写一个一级学科或一个专业学位类别,二者至少选择一项。
5.非必填项目(灰色)字段,只要专家具有相关信息,为便于今后邀请专家参与有关项目评审,请尽可能填写完整。比如行政职务、党内职务等字段。
6.如果专家在本单位是硕导,在外单位是博导,研究生学院只上报本单位的专家状态即硕士生导师,兼职单位上报兼职状态(兼职博士生导师)。
7.“所在院系”填写聘任学科或招生专业所在院系名称,不填写行政职务所在部门。
8.“本单位入职年月”填写导师的聘用时间。
六.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冯老师 李老师 0416-4673699
附件1:《专家信息汇总表》
附件2:《专家库更新数据表结构及填写说明》
附件3:《专家库数据字典》
研究生学院
2020.6.28
相关下载:
附件1:专家信息汇总表.xlsx
附件2:专家库更新数据表结构及填写说明.docx
附件3:专家库数据字典.xls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