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锦州医科大学研究生发表论文规定》(锦医大校字〔2017〕79号)文件精神,学术型研究生至少在《锦州医科大学科学期刊分类目录》收录的三类及以上杂志发表1篇学术论文;同等学力申请硕士学位人员至少在《锦州医科大学科学期刊分类目录》收录的四类及以上杂志发表1篇学术论文。根据《锦州医科大学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发表论文规定》(锦医大研处字〔2017〕3号)文件精神,专业学位研究生至少在《锦州医科大学科学期刊分类目录》收录的五类及
以上杂志发表1篇学术论文。
一、发表论文统计、初审及复核部门
2.校外培养基地的研究生(如导师为临床导师,论文指导教师为附属第一医院或附属第三医院的导师),发表论文统计上报至论文指导教师所在基地(即附属第一医院或附属第三医院),并由培养单位对发表论文的级别和与毕业论文相关性等内容,进行初步审核,具体安排见各学院通知。
3.校外培养基地的研究生(如导师为全职导师,或论文指导教师为校外培养单位的导师),发表论文统计由全职导师或论文指导教师所在校外培养基地负责,并由培养单位对发表论文的级别和与毕业论文相关性等内容,进行初步审核,具体安排见各学院通知。
4.各培养单位提交的论文材料,由研究生学院进行复核。
二、相关要求
1.提交作证材料
(1)《锦州医科大学研究生发表论文真实性声明》(附件1),由相关人员签字后扫描成pdf文件。
(2)三类、四类、五类论文:将期刊的封面、目录页、版权页即文章所在页扫描成pdf,合并成一个pdf文件。
(3)SCI论文:提供正式出版的论文pdf文件,并将图书馆出具的论文检索证明扫描为pdf文件,附于论文首页,合并成一个pdf文件。
2.材料提交方式
学位申请人须下载并认真填写《锦州医科大学2020届毕业研究生发表论文统计表》(附件2),连同作证材料(附件1以及论文佐证材料的pdf版电子文档)放于同一文件夹内,文件夹命名“学号+毕业研究生发表论文统计”(如201620001毕业研究生发表论文统计),并将以上电子版材料发送至各培养单位。
所有材料由各培养单位统一汇总后提交,不接受学生个人提交材料。
3.注意事项
填写《锦州医科大学2020届毕业研究生发表论文统计表》时注意:
(1)“杂志级别”按照文章接收日期,查询相应类别:
如已投稿件的收稿日期在2020年1月1日之前,发表的学术论文按照2016版论文分类办法和期刊分类目录认定论文类别(参见附件3、附件4)。
如已投稿件的收稿日期在2020年1月1日之后,按照新标准执行。参见《锦州医科大学社会科学期刊分类参考目录(2019版)》(附件5)、《锦州医科大学自然科学期刊分类参考目录(2019版)》(附件6)
(2)“文章类别”按照杂志分栏目录如实填写。
(3)因疫情原因暂不对论文原件进行核查,对已发表见刊的论文以网络在线发表形式认定为“见刊”,表格内“中国知网或万方数据库在线网址”为已发表见刊论文的必填项,学位申请人须在相关网站检索个人论文题目,并进入论文详情页面,复制网址后粘贴于表格内相应位置。
(4)已接收尚未获得具体卷期号的论文,可暂不提供详细信息,在“备注”一栏内标注“已接收并排版”
附件1:锦州医科大学研究生发表论文真实性声明
附件2:锦州医科大学2020届毕业研究生发表论文统计表
附件3:锦州医科大学2016年社会科学期刊分类表 (2016年7月1日起执行)
附件4:锦州医科大学2016年自然科学期刊分类表 (2016年7月1日起执行)
附件5:《锦州医科大学社会科学期刊分类参考目录(2019版)》
附件6:《锦州医科大学自然科学期刊分类参考目录(2019版)》
联系人:王老师 冯老师 李老师 联系电话: 4673699
研究生学院
2020.6.1
相关下载:
附件1:锦州医科大学研究生发表论文真实性声明.doc
附件2:锦州医科大学2020届毕业研究生发表论文统计表.xls
附件3:锦州医科大学2016年社会科学期刊分类表 (2016年7月1日起执行).xls
附件4:锦州医科大学2016年自然科学期刊分类表 (2016年7月1日起执行).xls
附件5:锦州医科大学社会科学期刊分类参考目录(2019版).pdf
附件6:锦州医科大学自然科学期刊分类参考目录(2019版).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