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通知公告

当前位置: 首页 >> 通知公告 >> 正文

关于开展2019年锦州医科大学研究生教育教学研究与改革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

发布日期:2019-04-17    点击:
各单位、各部门:
    研究生教育教学改革研究是推动有关研究生教学和管理人员研究研究生教育发展规律、探索高层次创新人才培养模式和机制、提高研究生培养质量的重要途径和平台。为切实加强与推动我校研究生教育教学改革研究,解决研究生培养中存在的突出问题,鼓励和支持广大研究生指导教师及研究生教育教学管理人员积极参与研究生教学改革和研究工作,提高我校研究生教育教学质量与教学管理水平,学校决定开展2019年度研究生教育教学研究与改革项目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项目类别
本次校级研究生教育教学研究与改革项目均为一般教研项目,研究周期原则上为一年,经费支持额度为1000-3000元。
二、研究内容
研究内容参照锦州医科大学2019年研究生教育教学研究与改革项目立项指南(附件1),自拟题目进行。项目要遵循研究生教育规律,紧密结合研究生教育教学工作实际确定研究内容,着重解决影响研究生教育、教学和培养质量的关键问题。学校将重点鼓励和支持在研究生教育教学方法、课程建设、培养过程监控和质量保障、专业学位教育等方面的研究与改革。
所有申请课题应归入指南相应编号类别:
1、立项指南中“编号”开头为YX和JYX的均为校级教研课题立项范围:其中表格中“编号”开头为YX的表示为2019年全国医学专业学位研究生教育规划课题申报范围,学校将在申报此范围的申请书中按照规定项目数量要求择优推荐;“编号”开头为JYX的表示仅为校级教研课题立项范围;
2、立项指南中备注“仅限研究生教育管理人员”表示此项限研究生教育管理人员申报,其余未备注项可自由申报。
三、立项条件
研究生教研项目申请应当符合以下基本条件:
(一)项目主持人原则上应为校内导师分级管理中级别为C2及以上类别的导师或校内研究生教育管理人员。
(二)教研项目的课题组成员原则上应由3-5人组成,具有与教研项目相关的研究经历和积累。主持人在项目中担任实质性研究工作,具有完成教研项目所需的组织管理和协调能力,具有完成教研项目的良好信誉度。课题组组成结构合理,经费预算合理,能充分保证项目研究任务的完成。教研项目之间的课题组成员不能完全重复。
四、立项要求
(一)作为主持人只可申报主持项目1项,同时可参与项目1项;作为参与人最多不超过2项。
(二)已获批的各级各类教研项目在研究内容上雷同的,不得申报本次校级教研项目。
(三)凡项目中标者应按照合同约定的要求组织和开展项目研究,并按要求进行中期检查,对中期检查不合格的,按情节轻重给于一定处罚。
(四)凡项目中标者在项目任务完成后,须及时向主管部门提出结题申请。不能按期结题的,需提交延期申请,并陈述理由,延期时间最长不得超过一年。不能按期结题又未提交延期申请者,经专家鉴定及学校主管领导批准后,自原定结题日期起2年内不再批准其新的研究生教研项目申请。
(五)经鉴定验收合格后的项目研究成果归学校掌握和使用。未经批准,任何人不得使用、扩散和公开发表。
五、立项程序
(一)研究生学院下发组织申报项目的文件及通知,由符合条件的项目申请人和团队申报,书写完成“锦州医科大学研究生教育教学研究与改革项目申请书”(附件2)。
(二)项目申请人所在单位负责项目初审,对申请人资格、课题组成员、项目申请书内容等方面进行审核,承担信誉保证,推荐上报至研究生学院。
(三)研究生学院组织专家进行评审,对项目立项的必要性、研究人员与研究条件、项目申报经费额度与使用方向的合理性,项目的可行性等进行严格评审,确定立项的项目经学校主管领导审批后予以公布。
(四)已确定立项的项目负责人与研究生学院签订“项目立项合同书”。
六、申报工作安排
(一)时间安排
4月16日,召开申报工作布置会;
4月17日-4月23日,申报者准备课题申报材料,各二级研究生培养单位审核申报材料;
4月23日,各相关单位报送本单位课题申报材料(电子版、纸质版);
4月25-26日,专家评审。
(二)上报材料
申报材料由各研究生培养单位统一提交,纸质版(申请书一式2份)交至研究生院培养科304办公室,电子版(每单位一个压缩包,以单位命名)发送至2091332748@qq.com  ,时间截止2019年4月23日。同时报送附件3申请信息汇总表电子版、纸质版1份加盖公章。
第七教学楼研究生学院培养科304办公室。
联系人:王茹、陈卓
联系电话:0416-4673048

相关下载:
附件1-锦州医科大学2019年研究生教育教学研究与改革立项指南.pdf
附件2-锦州医科大学研究生教育教学研究与改革项目申请书.docx
附件3:项目申请信息汇总表.xls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