附属第一医院、附属第三医院:
为持续做好锦州医科大学与暨南大学联合培养博士研究生工作,根据《暨南大学研究生指导教师遴选与认定办法》(暨学位〔2017〕33号)和《暨南大学研究生校外指导教师遴选与认定办法》(暨学位〔2018〕47号)和《暨南大学临床医学博士专业学位研究生校外指导教师遴选办法的补充规定》,学校将启动2021年新增临床医学专业学位博士研究生指导教师(暨
南大学)遴选工作,现将有关工作
通知如下:
一、基本条件
1、热爱研究生教育事业,熟悉国家和学校有关学位与研究生教育的政策法规和规章制度,立德树人,治学严谨,为人师表,身体健康,团结合作,能作为研究生全面发展的指导者和引路人,自觉履行对研究生的指导责任,无违反师德师风、违法违纪行为;且近5年本单位年度考核合格。
2、具有相对稳定的研究方向,对申请担任指导教师的学科专业建设发挥支撑作用。
3、申请者年龄计算日期截至2020年12月31日,申请博士研究生指导教师的年龄不超过61岁。
二、临床医学博士专业学位研究生指导教师遴选具体条件:
(一)具有较丰富的临床实践经验及良好的职业道德,能熟练承担所在专业危急重症及疑难病例的诊治工作,从事临床医学工作不少于15年,且近5年无重大临床医疗责任或技术事故。具有临床医学教授和/或主任医师技术职称(原则上应具有博士学位);
(二)具有培养硕士研究生的实际经验。系统参与讲授过1门以上硕士研究生学位课程或培养方案中设置的非学位课程,教学效果良好;已完整培养过一届硕士研究生,或作为博士研究生指导小组成员完整培养过一届博士研究生,培养质量良好。
(三)近五年内,符合以下条件之一:
1.以第一作者或通讯作者发表1篇A1-II区或以上本学科专业学术期刊论文;
2.以第一作者出版1部高水平学术著作,并发表1篇A2或以上本学科专业学术期刊论文;
3.获得国家级或省部级科学技术奖项(国家级一等奖排名前六、二等奖排名前四,省部级一等奖排名前三、二等奖排名前二、三等奖排名第一);
4.主持1项省部级及以上科研项目,并有一定的在研科研经费(纵向经费不少于5万元或横向
经费不少于30万元),足以保障博士研究生完成必需的临床研究工作。
5.在本专业或行业具有较高的学术影响力,须为所在单位(三级甲等医院及相应层次)主要负责人,且担任下列学术职务之一:(1)地市级及以上医学专业学术团体会长、理事长或主任委员等职务;(2)所属专业省级学术团体副主任委员及以上职务;(3)所属专业国家
级学术团体常委及以上职务。第5点作为并行条件之一。
三、提交材料及要求
1.按照临床医学专业学位导师遴选申请材料清单准备材料。
以上材料按顺序装订,限填符合条件的代表性成果,一式一份,每个导师的申请材料1-10请扫描成一个PDF。由人事关系所在单位收齐材料后,填写Excel汇总表,一并请发至jyxwgl2020@126.com.时间截止到2021年3月5日。以上所有材料均需纸质版,其中师德师风审核结果需密封提交。
2.SCI文章必须到暨南大学图书馆开具检索证明,填写暨南大学查收查引委托单。暨南大学图书馆专利信息服务中心 电话020-85225265 邮箱:rdlib@jnu.edu.cn
3.联系人和电话:王老师 冯老师 4673699
附件:
1、临床医学专业学位导师遴选申请材料清单及填报表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