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辽宁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开展教育部课程思政示范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辽教办[2021]49号)及《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开展课程思政示范项目建设工作的通知》(教高厅函[2021]11号)等文件精神,决定开展研究生课程思政示范课程申报工作,现将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申报条件
申报条件参照《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开展课程思政示范项目建设工作的通知》(教高厅函[2021]11号)(详见附件),同时需为承担研究生授课任务的二级单位。
二、申报程序
1、3.19-3.22日,符合条件的研究生授课教师(团队)填写申请书,上报所在二级单位;
2、3.23日15:00前,各二级单位对申报人资格、材料等进行严格审核、评选,每个单位至多推荐1门研究生课程思政示范课程;
3、3.23日15:00,二级单位上交本单位申报示范课程材料;
研究生学院将组织专家评审,经学校审批,按照1门的限额要求择优向省里推荐。
三、上报材料
1、《课程思政示范课程、教学名师和团队申报书》电子版、纸质版(3份)。
2、《课程思政示范课程申报汇总表》电子版。
四、上报地点
第七教学楼研究生学院培养科304办公室,联系方式:王茹62191、陈卓66128,办公电话:0416-4673048。
附件:《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开展课程思政示范项目建设工作的通知》(通知正文后附表根据实际情况有删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