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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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2021年国家建设高水平大学公派研究生项目选派工作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1-03-25    点击:

根据国家留学基金管理委员会《2021年国家建设高水平大学公派研究生项目选派办法》及《辽宁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做好2021年上半年部分国家公派项目遴选工作的通知》等有关要求,结合我校实际,现将2021年国家建设高水平大学公派研究生项目选派工作相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选派计划

(一)总体计划

2021年国家建设高水平大学公派研究生项目计划选派10500人出国留学,其中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2500人,联合培养博士研究生8000人。

(二)申请留学期限

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的留学期限一般为36-48个月(具体以拟留学院校或单位学制为准),资助期限不超过48个月。联合培养博士研究生的留学期限、资助期限为6-24个月。根据我校实际情况,适合我校研究生申请的类别为赴国外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

(三)申请条件

1.符合《2021年国家留学基金资助出国留学人员选派简章》规定的申请条件。

2.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热爱社会主义祖国,具有良好的思想品德和政治素质,学风诚信,品学兼优,身心健康,无违法违纪记录。

3.具备扎实的专业基础,较强的学习、科研能力和交流能力,综合素质良好,学习成绩优异,工作业绩突出,具有较强的发展潜力。

4.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不具有国外永久居留权。

5.选拔对象:

我校2018级全日制在读硕士研究生(定向培养学生需经原单位同意),应具备一定的科研能力和科研成果。申请时应已获拟留学单位出具的攻读博士学位入学通知书(或国外导师出具的正式邀请信)、免学费或获得学费资助证明。

6.申请时年龄不超过35岁(198511日以后出生)。

7.申请时外语水平须符合以下条件之一(如果留学工作/学习语言为英语,申请时应达到相关英语合格条件;如果留学工作/学习语言为德语、法语、意大利语、西班牙语、日语、韩语和俄语等,申请时应达到相应语种的合格条件):

1)外语专业本科(含)以上毕业(专业语种应与留学目的国使用语种一致)。

2)近十年内曾在同一语种国家留学一学年(8-12个月)或连续工作一年(含)以上。

3)参加“全国外语水平考试”(WSK)并达到合格标准。

4)参加雅思(学术类)、托福、德、法、意、西、日、韩语水平考试,成绩达到以下标准:雅思6.5分,托福(IBT95分,德、法、意、西语达到欧洲统一语言参考框架(CECRL)的B2级,日语达到二级(N2),韩语达到TOPIK4级。

5)曾在教育部指定出国留学培训部参加相关语种培训并获得结业证书(英语为高级班,其他语种为中级班)。

6)参加由国外拟留学单位组织的面试、考试等并达到其入学语言要求的,应在外方入学通知书(正式邀请信)中注明或单独出具证明;通过其他语言考试达到国外拟留学单位入学语言要求的(包括托福家庭版TOEFL iBT Home Edition、雅思家庭版IETLS Indicator),须提交成绩单及外方出具的认可该语言考试的证明。

8.申请通过国家留学基金委与国外有关教育、科研机构合作奖学金派出者,还需满足合作奖学金要求的其他条件。

二、资助内容

国家留学基金为留学人员提供一次往返国际旅费和资助期限内的国家公派留学人员奖学金。国家公派留学人员奖学金是指用于资助国家公派出国留学人员在外学习生活的经费,包括:伙食费、住宿费、注册费、板凳费(bench fee)、交通费、电话费、书籍资料费、医疗保险费、交际费、一次性安置费、签证延长费、零用费、手续费和学术活动补助费等。奖学金资助标准及方式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对通过“所在单位或个人合作渠道”赴国外高校或科研院所攻读博士学位人员,不提供学费资助。

三、报名流程

1.准备材料、网上报名

申请人按照《2021年国家建设高水平大学公派研究生项目应提交的申请材料及说明(国内申请人用)》准备申请材料,申请的国家留学基金委与国外高校/机构合作奖学金对申请材料有特殊要求的,还需按具体合作奖学金规定补充相关材料。所有申请材料须确保齐全、真实有效。

2021年的网上报名时间:310-31日(因学校整体截止上交材料时间较紧张,请尽快网报)。申请人应在相应期限内登录国家公派留学管理信息平台(http://apply.csc.edu.cn)进行网上报名。

2.研究生培养单位初审

1)申请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的申请人于2021327日前,将报名材料(纸质版及电子版;电子版文件夹以姓名+申请类别命名,如:201820001张三攻读博士学位申请材料,文件夹内不同申请材料单项扫描,并以材料顺序及名称命名,如“1《国家留学基金管理委员会出国留学申请表》(研究生类)”交至所在研究生二级培养单位。

   (2)各研究生二级培养单位完成对申请人的资格初审后,经研究生二级培养单位党政联席会审核同意,并出具《同意派出函》(一式两份),所在二级培养单位对申请人的资格、综合素质、发展潜力、出国留学必要性、学习计划可行性、品德修养及身心健康情况等方面进行审核,并在《同意派出函》中对上述表现做出评价(200字左右),由导师、主管院长签字并盖章(附件1);同时提交《锦州医科大学研究生出国(境)学习项目申请表》(附件2)。

填写要求:表格中个人信息由申请人填写后,经由导师、研究生培养单位负责人签字并盖章。

3)二级培养单位于202132815:00前将申请人的《同意派出函》及申请材料(纸质版及电子版)上交至研究生学院304培养办公室,电子版材料请发送到:644420247@qq.com

3.学校审批

学校有关部门组织相关专家,对申请人资格及提交的材料进行审核,公示拟推荐名单,待其完成后续所有环节后,学校推荐公函及推荐人员名单,并上报辽宁省教育厅。(注:省教育厅受理机构仅受理推选单位统一申报材料,不直接受理个人申请。)

4.确定录取结果

国家留学基金委对申请人材料进行审核,组织专家评审,确定录取结果。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录取结果于20215月公布,国家留学基金委与国外有关教育、科研机构合作奖学金的录取结果需与外方确认后陆续公布。申请人可登录国家公派留学管理信息平台(http://apply.csc.edu.cn)查询录取结果,下载打印录取文件。

四、派出与管理

被录取人员的派出与管理具体见《2021年国家建设高水平大学公派研究生项目选派办法》。

五、国家留学基金管理委员会相关通知链接

1.2021年国家建设高水平大学公派研究生项目专栏

https://www.csc.edu.cn/chuguo/s/1951

2.2021年国家建设高水平大学公派研究生项目选派办法https://www.csc.edu.cn/article/1953

3.2021年国家建设高水平大学公派研究生项目应提交的申请材料及说明(国内申请人用)https://www.csc.edu.cn/article/1954

4.2021年国家留学基金资助出国留学人员选派简章

https://www.csc.edu.cn/article/1950

5.2021年国家建设高水平大学公派研究生项目常见问题解答(申请人)

https://www.csc.edu.cn/article/1957

如有疑问,请咨询研究生学院培养科:0416-4673048

  研究生学院培养科

2021年3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