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相关学位授权点:
根据国务院学位委员会、教育部《关于开展2020-2025年学位授权点周期性合格评估工作的通知》、《关于2020-2025年学位授权点周期性合格评估若干事项安排的通知》及辽宁省学位委员会有关文件精神,学校须每年编制《学位授权点建设年度报告》(以下简称年度报告),并定期报送《学位授权点基本状态信息表》(以下简称信息表)。为做好我校《年度报告》和《信息表》的编制和填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编制和填报范围
2013年以前(含2013年)获得授权的学位授权点和2013~2015年获得授权且专项合格评估结果达到合格的学位授权点。请牵头学院负责做好组织工作,具体参评学位点及牵头单位、配合单位见《锦州医科大学2020-2025年学位授权点周期性合格评估工作方案》(附件1)。
二、填报内容和统计时间
1、《年度报告》和《信息表》的编制是对各学位授权点水平和人才培养质量的全面检查,以人才培养为核心,重点评估研究生教育质量和学位授予质量。根据学校的办学定位和研究生培养质量标准,从目标定位、师资队伍、人才培养、科学研究、学术交流、条件建设、管理服务、社会贡献等方面真实、准确考察学位授权点的建设情况。《年度报告》和《信息表》的样表见附件2和附件3。
2、此次报送的《年度报告(2021)》的统计时间段为2021年1月1日~12月31日,《信息表》的统计时间段为2020年1月1日~2021年12月31日。
三、编制和填报时间安排
1、2021年12月31日前完成《年度报告(2021)》和《信息表》的编制和填报工作,并将签字盖章的纸质版一式一份及电子版一并报研究生学院学位管理科。具体负责人因岗位发生变动的,根据职务替代原则自动替换,并做好工作交接。
2、《信息表》后期还需要按照上级部门通知在国家指定信息平台上填报,具体上报平台和上报时间另行通知。
四、其他事项
1、《年度报告》和《信息表》是学位点周期性合格评估的必备环节和核心内容,是教育行政部门抽评的重要材料。请各学院、学科要高度重视,认真组织,确保按时保质保量的完成材料编制和填报工作。
2、根据文件要求,此次报送的《年度报告(2021)》的统计时间段为2021年1月1日~12月31日,《信息表》的统计时间段为2020年1月1日~2021年12月31日。《年度报告》经脱密后须按年度向社会公开,并将作为教育行政部门抽评的重要材料;《信息表》须在国家相关平台进行上报。请各学院要务必组织做好本学院相关学位授权点《年度报告》和《信息表》的编制工作。
3、由二个或多个学院共建的学位授权点,由牵头学院负责做好组织工作。具体负责人因岗位发生变动的,根据职务替代原则自动替换,并做好工作交接。
4、各学院、学科要确保《年度报告》和《信息表》所填内容的真实性,对材料存在弄虚作假的学位授权点,学校将给予严肃处理。
5、编制填报过程中如有问题请随时与研究生学院联系。
联系人:左中夫、王洁琳(66064)
研究生学院
2021年12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