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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2022年度全国研究生教育评估监测专家库更新与报送工作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2-03-12    点击:

各研究生培养单位:

根据教育部学位与研究生教育发展中心《关于开展2022年度全国研究生教育评估监测专家库更新与报送工作的通知》(学位中心函〔20221号)的文件要求,现决定开展2022年度全国研究生教育评估监测专家库更新与报送工作。

一、专家库用途

专家库将用于博士、硕士学位论文评审,专业学位水平评估,学科评估等工作。

二、专家要求

政治立场坚定、作风正派,且愿意承担研究生教育评估监测任务;各培养单位硕士研究生指导教师,年龄原则上不超过65岁;调离本单位且不再指导本单位研究生的指导教师不在统计范围之内。

三、报送内容

1.申报教师须填写《专家信息汇总表》(附件1),汇总表包含3个子汇总表。汇总信息包括专家个人基本信息、联系方式信息和学术信息等;

2.汇总表中各字段的含义说明、填写要求及校验规则请参考《专家库更新数据表结构及填写说明》(附件2

3.已为评估监测专家的教师可参考去年的数据在《专家信息汇总表》(附件1)上进行填写。汇总表改动内容参考《专家报送模板2022年与2021年对比提要》(附件3)。

4.培养单位须根据原专家库内专家情况及本次申报情况进行核对、确认,明确不再担任评估监测专家人员,并将信息填写与附件1内标签名称为“不再担任评估监测专家信息汇总表(申请系统删除,如无,可不填)”的表格内。如需原有专家库中人员信息,请联系研究生学院学位管理科。原有信息仅供各培养单位参考,填写本年度专家库信息须注意原数据表与本年度的区别,切勿调整修改表格格式,否则系统无法识别。


四、报送要求

1.本次报送工作无需提交纸质材料,申报评估监测专家的教师将《专家信息汇总表》发送给所属培养单位,各培养单位汇总后于323日下午1600前将本单位《专家信息汇总表》发送至jyxwgl@126.com

2.请研究生培养单位负责老师务必保证汇总表中信息符合《专家库更新数据表结构及填写说明》的要求。

3.学校鼓励符合条件的教师能报应报、能报尽报,逾期未报送或因汇总表中信息不符合报送要求导致无法上传系统,视为自动放弃。

联系人:王老师 联系电话:0416-4673699

 

研究生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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