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锦州医科大学硕士研究生学业奖学金评审管理办法(修订)》(锦医大校字〔2021〕18号)和《锦州医科大学校外培养基地研究生学业奖学金评审实施细则(修订)》(锦医大研院字〔2022〕5号)的相关要求,锦州医科大学研究生学院开展了2021-2022学年研究生学业奖学金校外培养单位集中评审工作,现将评审结果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月25日-5月29日。
公示期间如有异议,请形成书面材料以实名的形式提出申诉,逾期或匿名反馈将不予受理。
联系人:段静老师
反馈电话:0416-4673865
附件:2021-2022学年研究生学业奖学金校外培养单位集中评审结果.pdf
锦州医科大学研究生学院
2022年5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