研究生培养单位:
为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对研究生教育的重要指示精神和全国、全省研究生教育会议精神,不断深化我省研究生教育综合改革,现就申报2022年辽宁省研究生联合培养示范基地(以下简称“示范基地”)及检查评估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示范基地研究生创新项目申报要求
1.符合《辽宁省研究生联合培养基地建设与管理办法》(辽教办发〔2021〕35 号)的要求。
2.示范基地必须为独立法人单位,各研究生培养单位与基地签订联合培养协议符合合同法要求,具备法律效力。
二、研究生示范基地检查评估和调研指导
(一)示范基地检查评估
入选辽宁省示范基地满三年的基地:大连润生康泰医学检验实验室有限公司专业学位研究生联合培养基地
省专业教指委对其进行检查评估,形成具体意见(分为“优秀”“合格”“限期整改”“不合格”)。
(二)示范基地调研指导
2022 年新推荐的联合培养示范基地省专业教指委进行调研指导,形成具体意见(分为“同意”“限期整改”“不同意”)。
8月11日前检查评估及调研指导方案省专业教指委发至学校。
三、有关要求
1.请各研究生培养单位高度重视创新项目申报和检查评估工作,加强领导,认真组织材料,积极配合省专业教指委工作,按照《辽宁省研究生联合培养基地建设与管理办法》(辽教办发〔2021〕35号)的要求,为顺利开展示范基地的检查评估和调研指导提供工作支持。
2.请各研究生培养单位于 8 月 10日下午15:00前将申报材料(汇总表Excel和PDF、申报书Word和PDF)发送至yyjdglk@jzmu.edu.cn。《申报书》请以推荐学校代码-8-8-两位研究生培养单位推荐序号-示范基地名称-主持人姓名命名。
3.请各研究生培养单位8月15-18日登录辽宁省研究生综合管理系统(https://lnyjsjy.lnen.cn/a/login)“项目申报管理”栏目按照类别上传《辽宁省专业学位研究生联合培养基地申报汇总表》(附件1)PDF 版、《辽宁省专业学位研究生联合培养示范基地申报书》(附件2)PDF 版,《申报书》请以推荐学校代码-8-8-两位校内推荐序号-示范基地名称-主持人姓名命名,PDF 版材料中学校公章和个人签字必须真实有效。
四、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联系人:冯老师 62025
附件:1.辽宁省专业学位研究生联合培养示范基地申报汇总表
2.辽宁省专业学位研究生联合培养示范基地申报书
锦州医科大学研究生学院
2022年8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