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培养单位、研究生:
根据《锦州医科大学硕士学位授予工作细则》(锦医大学位〔2017〕1号),结合2022年临床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考试实际情况,经学校研究决定,对已毕业的符合硕士学位授予标准的临床医学专业学位研究生开展申请补授硕士学位工作,具体要求通知如下:
一、申请补授学位对象
2022年前已通过学位论文答辩,且已发表符合学位授予条件学术论文,因未通过临床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考试尚未取得硕士学位的全日制临床医学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
二、补授条件
已通过临床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考试,并满足《锦州医科大学硕士学位授予工作细则》(锦医大学位〔2017〕1号)硕士学位授予条件。
三、工作流程
1.研究生申请
研究生填写《锦州医科大学硕士学位补授申请表》(附件1)(以下简称“申请表”)、《锦州医科大学硕士学位补授信息汇总表》(以下简称“汇总表”)(附件2)并提供有效的佐证材料(毕业证复印件、通过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考试有效证明材料、发表论文情况)。
填写《学位授予信息系统采集表(专业硕士学位研究生)》(以下简称“采集表”)(附件3)(填写绿色标注字段),所填写内容务必保证准确无误,有关字段说明及代码查询见附件4。
2.导师审核
导师对研究生是否满足《锦州医科大学硕士学位授予工作细则》硕士学位授予条件进行审核,并在《申请表》签署意见。
3.培养单位
《申请表》及佐证材料提交至培养单位(论文导师所在单位)研究生管理部门汇总,培养单位对研究生是否满足《锦州医科大学硕士学位授予工作细则》硕士学位授予条件进行审核,召开学位评定分委员会审议,审议通过并公示5个工作日后提交至研究生院。
4.研究生学院审核
研究生学院对申报学生情况进行核查,确定拟授予学位人员名单。
5.学校学位评定委员会审议
学校学位评定委员会审议通过授予硕士学位人员名单,印发学位证书。
四、时间要求
有关研究生:9月23日前将有关材料报送至培养单位研究生管理部门。
各培养单位:《申请表》、《汇总表》签署意见并加盖公章纸质版并于2022年10月8日前提交至研究生学院学位管理科。《申请表》、《汇总表》、《采集表》电子版发送至电子邮箱jyxwgl@126.com。
联系人:王老师 闵老师
研究生学院
2022年9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