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培养单位:
根据2023年国家建设高水平公派研究生项目选派通知https://www.csc.edu.cn/chuguo/s/2450,结合我院实际,现将2023年国家建设高水平大学公派研究生项目选派工作相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选派工作流程
(一)申请人准备材料
申请人按照《2023年国家建设高水平大学公派研究生项目应提交的申请材料及说明(国内申请人用)》准备申请材料,所有申请材料须确保齐全、真实有效。
(二)研究生培养单位初审
申请人将申请材料报送至研究生培养单位,培养单位对申请人的资格和材料进行初审,并填写《锦州医科大学研究生出国(境)学习项目申请表》(附件1)和《同意派出函》(附件2)。
(三)学校审批
研究生学院审核后报送至学校国际交流与合作处,国际交流与合作处组织相关专家,对申请人资格及提交的材料进行审核,公示拟推荐名单,待其完成后续所有环节后,上报辽宁省教育厅。
二、上报材料要求
(一)材料内容
1、申请材料,即《2023年国家建设高水平大学公派研究生项目应提交的申请材料及说明(国内申请人用)》,纸质版一式2份,电子版(PDF)
2、《同意派出函》(附件1)和《锦州医科大学研究生出国(境)学习项目申请表》(附件2),纸质版一式2份,电子版(PDF)
(二)上报时间、联系方式
截止时间:3月28日
联系方式:辽宁省锦州市凌河区松坡路3段40号锦州医科大学研究生学院304,魏老师,0416-4673048,583131665@qq.com。
请申请人随时关注https://www.csc.edu.cn/chuguo/s/2450,按照时间节点完成网上申报工作。
此项工作为预通知,待学校接到辽宁省文件正式启动报名工作
研究生学院培养科
2023年3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