研究生培养单位:
根据《辽宁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申报2023年辽宁省研究生创新项目及部分项目开展检查评估工作的通知》(辽教办〔2023〕72号)文件精神,经研究生培养基地申报,研究生培养单位评审、研究生学院复审,现将结果予以公示。
序号 |
基地名称 |
申报单位 |
1 |
朝阳市中心医院研究生联合培养示范基地 |
第一临床医学院 |
2 |
葫芦岛市中心医院研究生联合培养示范基地 |
第一临床医学院 |
公示期自2023年3月31日至4月2日。公示期内,任何单位或者个人如对公示内容有异议,可通过电话、邮箱等方式向研究生学院反映。
反映问题要实事求是,以单位名义反映问题的须加盖单位公章,以个人名义反映问题的须署本人真实姓名并提供具体联系方式,否则不予受理。
联系人:冯老师 62025
电子邮箱:yyjdglk@jzmu.edu.cn
锦州医科大学研究生学院
2023年3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