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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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2023年秋季申请硕士学位研究生培养终审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3-08-22    点击:

各培养单位:

根据《锦州医科大学研究生培养终审实施办法》,为做好2023季培养终审的工作,具体要求如下:

一、培养终审对象

2023年秋季拟申请硕士学位各类硕士研究生。

、组织实施

各培养单位负责对培养终审材料进行审核,校内培养单位对审核后的材料备存,校外培养单位将审核后且培养终审合格的材料报送至研究生学院。

、审核内容及具体要求

(一)审核内容

思想政治表现评价开题报告完成情况专业外文翻译情况学术活动记录情况原始实验记录情况论文格式审查预答辩结果课程学分情况(含外国语水平)专业实习实践完成情况

(二)具体要求

见附件参照标准。

、归档材料要求

(一)材料内容(附件相关表格)

1、锦州医科大学研究生培养终审考核评价表

2、开题报告材料(开题报告书、开题考核申请表、开题考核记录、开题考核评分表、开题考核评分汇总表)

3、原始实验记录本

4、锦州医科大学硕士研究生参加专题讲座或学术报告活动记录本

5专业实习实践登记表---(学术型)或轮转手册---临床医学专业学位

6、专业外文翻译

除专业外文翻译外,其余材料均为纸质版。

(二)报送要求

1、原始记录本:论文指导老师审核后需在封皮右下角签字,并标注单位。

2、轮转手册:请住培专硕根据个人深造或找工作需要,提前复印好住培轮转手册备用,如基地需留存原件,可由基地统一出具留存证明。

3、学生个人材料每人一个牛皮纸袋。牛皮纸袋正面写明:姓名、学号、电话号码(毕业离校后能联系上的有效方式)、培养单位名称、材料目录。

所有材料审核、归档都在论文指导老师所在单位进行,以培养单位统一上报。

4、报送时间及邮寄地址:925日前完成培养终审审核及归档工作各培养单位将本单位培养终审结果汇总表(见附件相关表格)excel电子版、盖章后扫描pdf版,纸质版一式一份,报送至研究生学院培养科。电子版材料接收邮箱:583131665@qq.com纸质版材料接收地址:辽宁省锦州市凌河区松坡路三段四十号,锦州医科大学研究生学院304办公室,魏老师收,电话:0416-3675211,为确保材料及时安全送达,只接收顺丰邮寄材料。以上地址及邮箱仅限归档到研究生学院人员使用;归档到校内各单位及三所附属医院的人员,请结合相应单位具体通知要求。

附件:参照标准

附件:培养终审相关表格

研究生学院

二〇二三年二十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