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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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公布2023年秋季学位论文盲审(二审)结果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3-11-08    点击:

各学位评定分委会、研究生培养单位:

经过专家评审,2023年秋季论文盲审(二审)结果已经返回,现予以公布,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论文评阅意见查询

登录系统(http://210.30.128.94/login.html—“毕业”—“论文管理”—“评阅成绩查看(JZYKD即可查看两位专家评阅综合结果与盲审结果,并可下载附件(次数选择),查看详细评审意见。

培养单位学位评定分委会按照上述方法操作后,根据需求进行筛选条件选择(例如:批次选择“2023季学位论文答辩与学位申请工作—“查询,即可查看两位专家评阅综合结果与盲审结果,点击导出评阅成绩,可下载保存结果,并可批量下载附件(次数选择),查看详细评审意见。

、论文盲审结果的使用

根据《锦州医科大学硕士研究生论文初审实施办法》(锦医大校字〔2017336)关于硕士学位论文初审结果等级分类要求,目前论文学术水平总体评价共分ABCD 四个等级。参照“评阅成绩查看”中“盲审结果”,确定是否具备答辩资格

、有关要求

1、论文评阅书研究生自行下载。所有参加论文盲审的同学,须将评阅结果第一时间告知本人导师(全职导师/论文导师),并在导师的指导下参照专家评审意见、论文格式要求进一步仔细修改完善论文。

2、“评阅成绩查看”中“盲审结果”标注“延期答辩”全日制研究生,须办理延期毕业手续,具体请咨询学生管理科。

3、请各培养单位对出现论文盲审未通过的研究生的及其导师提出警示,并及时提醒导师督促、指导学生仔细修改论文,为下一次学位申请做好充分准备。

其他说明

查阅盲审结果后请及时反馈给导师及教研室工作人员,以便于论文答辩工作的安排。

联系人:王老师、闵老师

锦州医科大学研究生学院

 202311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