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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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锦州医科大学2023年秋季学位论文答辩工作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3-11-08    点击:

各研究生培养单位:

我校2023年季学位论文答辩和学位申请工作正在有序进行,为确保学位授予质量,现对相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工作要求及组织原则

继续严格学位论文答辩管理,细化规范答辩流程,提高问答质量,力戒答辩流于形式。除依法律法规需要保密外,学位论文均要严格实行公开答辩,妥善安排旁听,答辩人员、时间、地点、程序安排及答辩委员会组成等信息要在采用适当方式公开,接受社会监督。任何组织及个人不得以任何形式干扰学位论文评阅、答辩及学位评定工作。学位论文答辩的组织应符合《锦州医科大学硕士学位授予工作细则》(锦医大学位〔2017〕1号)(附件1)文件要求,通过研究生学院组织的培养终审、学位论文学术不端行为检测和论文初审的硕士学位申请人员方具备学位论文答辩资格,应确保答辩申请手续完备。

答辩时间:2023年1116-1128,相关工作安排详见《关于开展2023年秋季学位论文答辩与学位申请工作的通知》(链接:/info/1131/4291.htm)。

二、硕士学位论文答辩组织形式及注意事项

硕士学位论文答辩原则上应以线下开展为主,如确有实际需求,在保障学位授予质量的前提下,可以通过线上线下相结合方式开展,具体注意事项如下:

1.答辩程序应严格按照《锦州医科大学硕士学位授予工作细则》(锦医大学位〔2017〕1号)的相关要求进行,培养单位须对本单位硕士学位论文答辩全过程进行监督。

2.答辩委员会中两位外请专家原则上以邀请我校研究生培养基地专家为主。

3.如答辩委员会外请专家由于特殊原因无法参加线下评审,可以通过线上视频参会的形式参加,答辩委员会中的其他专家及答辩秘书、答辩申请人等人员均应线下现场参加。

4.线下评审专家采用纸质版表决票进行打分,线上评审的外请专家须采用线上无记名投票,并在答辩会结束后提交纸质版表决票。组织答辩会的工作人员请及时提醒专家,无记名投票结果须与其补交的纸质版《锦州医科大学学位论文答辩表决票》各项评分、结果一致。具体要求及方法可以参考《锦州医科大学2022届秋季硕士学位论文答辩及相关工作实施方案》(链接:/info/1131/3758.htm)中问卷星无记名投票说明。

5.外请专家须填写、签字的材料

1)《锦州医科大学硕士学位论文评阅表》:答辩前由教研(科)室答辩秘书约请两位论文评阅人对论文进行书面评阅,并由论文评阅人填写《锦州医科大学硕士学位论文评阅表》。两名论文评阅人可以是答辩委员会成员中的两位外请专家,亦可邀请其他符合要求的专家评阅论文并书写论文评阅书。

2)《锦州医科大学学位论文答辩表决票》,答辩委员会成员进行打分,无需签名。

3)《锦州医科大学硕士学位申请书》,答辩委员会成员在相应位置签名。

6.存档材料:答辩秘书进行答辩内容的现场记录,专人对答辩全程(答辩委员专家组内部讨论时除外)进行录像录音,线下的答辩人与导师及答辩委员合影照片各1张(线上外请专家的截图1张)。

7.《锦州医科大学硕士学位申请书》的填写要求具体详见《关于开展2023年季学位论文答辩与学位申请工作的通知》的相关附件。

三、报送材料

12月1日前,各研究生培养单位汇总并提交本单位答辩结果。《锦州医科大学研究生毕业答辩和考核答辩结果汇总表》纸质版加盖公章报送学生所属学位评定分委会;电子版材料(excel版及盖章后扫描pdf版)发送到学生所属学位评定分委会邮箱。(具体报送材料时间咨询本单位学生所属分委会,学生所属学位评定分委会划分原则及分委会联系人见《关于开展2023年季学位论文答辩与学位申请工作的通知》的相关附件。注意:因专业原因,部分培养单位研究生归属不同学位评定分委会,须按照学生归属学位评定分委会报送材料。

★特别说明:学术型同等学力研究生将答辩时间和答辩后平均成绩填写在《锦州医科大学研究生毕业答辩和考核答辩结果汇总表》的第二个表中。

答辩存档材料由各教研(科)室全部报送至各培养单位研究生管理部门验收归档,具体要求另行通知。

12月5日前,学位评定分委会对答辩结果进行审核汇总,召开会议讨论建议授予硕士学位人员名单,并报送材料至研究生学院。《锦州医科大学研究生毕业答辩和考核答辩结果汇总表》及《锦州医科大学建议授予硕士学位人员名单汇总表》电子版(excel版及盖章后扫描pdf版)发送至jyxwgl@126.com,纸质版材料(加盖分委会公章)报送至研究生学院学位管理科。

四、其他相关说明

研究生学院将全力做好对各培养单位论文答辩等工作的指导。各培养单位要严格遵守学校有关纪律和工作要求,规范、有序开展答辩工作,保证论文答辩质量。学校将对各培养单位答辩工作进行全程督导。

 

锦州医科大学研究生学院

2023年11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