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锦州医科大学硕士研究生资助资金管理实施办法(修订)》(锦医校字〔2023〕81号)文件精神,结合实际情况,经由学生本人申请、培养单位公示无异议后推荐、研究生处审核,学生资助工作领导小组审议通过,拟增补评定132名学生获得2022-2023学年研究生三等学业奖学金,详见附件。
现将评审结果进行公示,公示期5个工作日,从2023年12月7日至2023年12月13日。公示期间如有异议,请形成书面材料以实名的形式提出申诉,并提供证明材料和真实联系方式,逾期或匿名反馈将不予受理。
反馈电话:0416-3675210;反馈邮箱:yjsxyglk@163.com
锦州医科大学研究生处
2023年12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