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锦州医科大学2021年度研究生精品建设课程项目答辩验收的通知
各相关培养单位:
根据《锦州医科大学研究生精品课程建设实施办法(试行)》的通知(锦医大校字﹝2021﹞195号)文件精神,现开展2021年度研究生精品课程建设项目答辩验收工作,要求如下:
一、验收对象
2021年度研究生精品课程建设项目(附件1)
二、答辩时间、地点
1月4日14:00,研究生学院四楼会议室
三、答辩要求
1、课程负责人准备PPT进行答辩(8分钟左右),内容主要包括课程建设目标;课程设计;课程建设开展的主要活动以及特色做法,以及课程建设取得的成果及成效等内容。
2、验收合格者,授予“锦州医科大学研究生精品课程”称号。
3、答辩顺序按课程负责人姓氏笔划顺序进行。
研究生学院
2024年1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