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单位、各部门:
为进一步加强我校研究生导师队伍建设,提高研究生指导能力,根据《暨南大学研究生指导教师遴选与认定办法》(暨学位〔2017〕33号)及其补充规定要求,结合暨南大学相关工作通知要求,现开展我校2024年博士研究生指导教师申报推荐工作。请第一、三临床医学院做好组织及政策解读工作,推荐材料须由第一、三临床医学院学位评定分委会初审后推荐至学校。具体要求通知如下:
一、申报条件及要求
具体要求见《暨南大学关于开展2024年研究生指导教师遴选与选聘工作的通知》(https://gs.jnu.edu.cn/2024/0109/c11866a805221/page.htm)
二、申报人员范围
仅限我校从事临床医学工作的在岗教职工,申报类别限临床医学博士专业学位研究生指导教师。
三、遴选条件
(一)研究生指导教师须符合的基本条件。
1.热爱研究生教育事业,熟悉国家和学校有关学位与研究生教育的政策法规和规章制度,立德树人,治学严谨,为人师表,能作为研究生全面发展的指导者和引路人,自觉履行对研究生的指导责任;
2.身体健康,校内教师每年保证有半年以上的时间在校指导研究生;
3.具有相对稳定的研究方向,对申请担任指导教师的学科专业建设发挥支撑作用。申请担任指导教师的学科专业方向须已在学科专业培养方案中列出;
4.具有较高的学术造诣,取得较突出的科研成果,具有较丰富的人才培养经验,无违反师德师风、违纪违法等行为;
5.截至2023年12月31日,申请博士研究生指导教师的年龄不超过61岁。学校特需人才、重大贡献者、主持在研的国家级重大项目或获国家级科研成果奖等特殊情况者,可适当放宽年龄条件;
(二)临床医学博士专业学位研究生指导教师遴选具体条件
1.须同时具备以下条件(与临床实践相关的条件):
(1)具有临床医学教授和/或主任医师职称;
(2)原则上应具有博士学位;
(3)从事临床工作不少于15年,具有丰富的临床实践经验及良好的职业道德;能熟练承担所在专业危急重症及疑难病例的诊治工作,未出现重大临床医疗责任或技术事故
2.近五年内科研成果,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发表1篇A1-Ⅰ区论文;或2篇A1类论文;或3篇A2类及以上论文,其中至少1篇A1类论文;或1篇A1类论文,并以第一发明人获1项国家发明专利授权。
(2)获国家级科学技术奖特等奖前八名、或一等奖前四名、或二等奖前三名;或获省级科学技术奖特等奖前三名,或一等奖前二名,或二等奖第一名。
(3)获以学位与研究生教育为核心内容的教学成果奖,国家级特等奖前三名、或一等奖前两名、或二等奖第一名;或获省级特等奖前两名、或省级一等奖第一名,且发表1篇本学科领域A1类论文。
3.科研项目(近五年内):主持1项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面上及以上级别项目、或国家重大专项、或国家重点研发计划课题及以上级别项目;或主持2项省部级项目。
4.科研经费(近五年内):本人可支配的纵向科研经费不少于30万元,或可支配的到账横向科研经费不少于80万元。
5.须同时具备以下条件(近五年内):
(1)独立培养过一届获得临床医学硕士学位的研究生;
(2)所指导的研究生学位论文抽检合格、无因学术不端等造成恶劣影响的违法违纪行为。
四、提交材料及要求
1.科研成果、研究生培养情况审核有效时间为近5年,审核时效为2019年1月1日至2023年12月31日。科研项目审核以项目立项时间为准。
2.SCI论文须提供暨南大学图书馆出具的检索证明,暨南大学图书馆文献检索业务详见暨南大学图书馆网站(http://lib.jnu.edu.cn/),联系电话:020-85225265,Email:otsgzxb@jnu.edu.cn。
3.1月31日前第一、三临床医学院将本单位申报人电子版材料发送至jyxwgl@126.com,邮件题目“**学院2024年暨南大学博导申报”,纸质版提交时间另行通知,提交材料要求如下:
(1)新增专业学位研究生导师申请表(附件1)。
(2)科研部门审核通过的近5年科研成果清单(附件2)及佐证材料(论文分类见附件3)。
①图书馆提供的英文期刊论文检索证明;
②科研成果清单(项目、科研获奖、专利、中文期刊论文等),校外人员的科研清单由其人事关系所在单位审核认定真实性(申报人所在医院科研管理部门),再交由其申请类别所属学院(锦州医科大学研究生学院)统一送暨南大学社科处、科技处复核等级。(英文论文只认Article和Journal)
(3)临床医学博士专业学位研究生指导教师申请者需具备与行业实践相关的要求材料:
①临床医学教授或主任医师职称证明材料;
②博士学位证书复印件;
③人事关系所在单位(申报人所在医院人事或医务相关部门)出具证明:从事临床工作不少于15年,具有丰富的临床实践经验及良好的职业道德;能熟练承担所在专业危急重症及疑难病例的诊治工作,未出现重大临床医疗责任或技术事故。
(4)师德师风证明
4.提交材料须规范排版,模板及要求见附件4。第一、三临床医学院组织申报材料经学位评定分委会审核后,填写《2024年新增专业学位研究生导师遴选基本信息汇总表》(附件5)(学位评定分委会主席签字,盖学位评定分委会公章)。《汇总表》PDF及Excel随申报人材料一并发送至学校研究生学院。
联系人:王老师(66064)
研究生学院
2024年1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