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培养单位:
为认真贯彻落实《锦州医科大学校园安全岁末年初“百日攻坚战”工作方案》锦医大安委字〔2024〕1 号文件精神,进一步加强寒假、春节期间研究生安全教育和管理,有效防范遏制各类安全事故发生。现通知如下:
一、各培养单位要提高政治站位,高度重视,认真落实安全工作主体责任,切实做好所属研究生安全教育和管理工作。尤其是假期留校学生、做实验学生、各基地上岗学生、校外住宿学生等,包括居住环境安全、出行交通安全、人身财产安全、学生心理健康等方面安全教育和管理,重点针对防范火灾、防范交通事故、防范电信诈骗、防范求职陷阱等管理,警醒学生提升安全防范意识,规避安全事故发生。
二、各培养基地要按照属地化安全要求及学校研究生培养单位指导下做好所属研究生安全教育和管理,培养基地对所属研究生负有安全教育和管理主体责任,要做好春节假期期间及节后返岗的临床专硕研究生安全教育和管理,确保在基地的研究生安全有序开展学习和工作。
三、要发挥导师第一责任人职责。专业培养、思想政治教育和安全稳定是导师“育人”的三项基本职责,导师要把安全稳定工作贯穿于教学、科研等培养环节的全过程。尤其是在重要节假日等时间节点,对所培养的研究生要加强全方位的关心关爱、关怀帮助,要重视解决思想问题与解决实际问题相结合,帮助他们解决学习、科研、就业和生活中的实际困难和在学期间各项安全教育。
四、各培养单位要在节前进行安全排查,重点排查假期留校研究生宿舍安全、实验室安全、临床科室安全、外出交通安全、校外住宿学生安全、网络信息安全、防火、防盗、防骗、及其它不利于安全稳定的行为等。如排查中发现的安全问题需要即时解决,消除隐患。
五、各培养单位要编排假期研究生管理值班表。寒假期间如遇突发事件,要严格执行学校突发事件处置流程,各培养单位主要领导靠前指挥,第一时间妥善处置并上报学校党政办、研究生处及安全保卫处,同时要全面掌握相关信息及时形成书面材料正式上报。
研究生处
2024年2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