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位评定分委会、各研究生培养单位:
根据《锦州医科大学硕士研究生指导教师遴选暂行办法》(附件1)文件精神,现开展2024年锦州医科大学导师遴选工作,具体安排通知如下:
一、导师遴选人员范围说明
1.符合遴选条件的校内及校外研究生培养基地的在岗、在编的暂无导师资格人员。
2.符合学术型导师遴选条件的已具备锦州医科大学专业型硕士研究生导师或实践导师资格人员。
3.符合专业型导师遴选条件的已具备锦州医科大学实践导师资格人员。
4.已具备导师资格申请新增招生专业的人员。
二、申报方式及时间等要求
1.本次工作采用电子材料申报方式,请各位申报人及管理人员严格按照要求提交及审核材料。
2.申报审核流程
校内人员(含校内培养单位合作基地人员):申报人填写、提供申报材料——培养单位审批——提交招生专业所在学位评定分委会——学位评定分委会评议——公示——研究生学院复核——学校学位评定委员会审议——公示——聘任。
校外人员:申报人填写、提供申报材料——培养单位审批——研究生学院资格初审——转交招生专业所在学位评定分委会审议——公示——学校学位评定委员会审议——公示——聘任。
3.申报材料:
申请人填写《锦州医科大学硕士研究生指导教师申请表》(附件2),填写《锦州医科大学硕士研究生导师遴选汇总表》(excel版)(附件3),并按照要求提供佐证材料(附件4)。《申请表》电子录入,打印后手写签名,审批完成后扫描为pdf文件。
《申请表》word版、pdf版及佐证材料pdf文件,《汇总表》excel版放于一个文件夹内,以“申报专业+姓名”命名提交。
培养单位及分委会汇总审核后,在相应位置审批盖章,报送上述材料电子版(含各项材料word、excel、pdf版)。
4.时间要求:
校内人员(含校内培养单位合作基地人员):
7月3日-7月5日 申报人准备申报材料提交至招生专业所在学位评定分委会。
7月8日-18日 各学位评定分委会组织完成评审及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3天。
7月19日 各学位评定分委会将通过评审人员名单及材料报送至研究生学院(jyxwgl@126.com)。
校外人员:
7月3日-7月5日 申报人材料经由培养单位汇总审批后,报送至研究生学院(jyxwgl@126.com)
7月8日-7月10日 研究生学院进行初审后按照专业方向将申报人及材料移交至各学位评定分委会。
7月19日 各学位评定分委会将通过评审人员名单及材料报送至研究生学院(jyxwgl@126.com)。
三、其他要求
1.各学位评定分委会参照文件要求,对申请人提交材料进行认真审核,严格把关,杜绝弄虚作假情况。
2.用于申报本次导师遴选的业绩材料有效时间范围:2019年6月-2024年6月。
3.材料发送的邮件题目命名:**分委会(或校外单位)2024年导师遴选推荐材料。
4.发表的论文以现刊为准,录用通知、论文小样无效;论文认定标准按照《锦州医科大学期刊分类参考目录》(2019年)(附件5)执行,其余业绩按照科技处相关规定执行。
5目前承担的课题以合同书的起止时间为准,延期未结题项目无效。科研经费需要提供到账经费证明,加盖科研相关职能部门公章。
6.SCI收录的论文需提供学校图书馆或其他具有科技查新检索资质的机构认定的SCI影响因子检索报告。
研究生学院
2024年7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