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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锦州医科大学关于开展2024级研究生导师确认工作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4-09-30    点击:

各培养单位:

为确保研究生教学工作顺利展开,保障研究生培养质量,现开展2024级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导师确认(师生双选)工作,现将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师生双选工作方式

学术型研究生:系统审批通过“学位与研究生教育管理信息系统”(https://yjsgl.jzmu.edu.cn/login.html)完成师生双向选择。研究生使用学号登录;导师及各研究生培养单位(基地)使用分配的账号或导师编号登录

专业型研究生:线下审批,其中临床医学专业实践导师名单由规培基地提供,全职导师(学术型、专业型导师)招生信息“学位与研究生教育管理信息系统”(https://yjsgl.jzmu.edu.cn/login.html)内为准。研究生填写《锦州医科大学硕士研究生导师双选审批表》,经导师、培养单位审核。

二、导师招生要求及名额

(一)导师招生要求:

招生导师身体健康,年龄原则上不超过57周岁,能够保证三年内稳定的研究生培养带教工作。

(二)导师招生名额:

首次指导研究生的指导教师,原则上仅可指导1名研究生。指导研究生人数含学术型及全职指导的专业型研究生,多专业招生的合并计算。其中,以论文导师身份指导的研究生数量不计入总数。扶持专业招生情况由学校根据整体学科发展规划统筹确定。

校内导师(不含实践导师):原则上有一届以上合格毕业生的导师,每年最多指导5名研究生已经独立指导研究生,但没有毕业生者,每年最多指导3名研究生;

校外导师(不含实践导师):所指导的同年级硕士研究生最多不超过2人。

实践导师协助指导的同年级硕士研究生最多不超过3人。

(一)学术型研究生招生名额

原则上根据锦州医科大学校内学术型研究生导师复核结果,结合各培养单位(基地)已申报招生名额确定,可登录系统查询。

(二)专业型研究生招生名额

综合考虑学术型研究生招生名额和专业型研究生招生名额,确保每位导师所指导的同年级硕士研究生总人数符合招生名额要求。其中药学、护理、农业(食品加工与安全、畜牧)、兽医招生导师名单及招生名额以所在单位解释为准。

此通知中招生名额仅为全日制研究生的招生名额,不涉及同等学力研究生。

三、师生双选工作流程

学术型研究生:学生或导师向对方发出邀请——对方系统确认——培养单位审核——学校复核

专业型研究生:研究生填报审批表——导师审批——培养单位审核——学校复核

四、具体要求

(一)学术型研究生

1.系统内导师、学生均可主动提出邀请,具体操作方式见系统操作说明。其中学生发出申请后,选择权限即被锁定,导师需在48小时内完成系统确认。学生发出申请48小时后,如导师未做出选择,则解除权限锁定,学生可再次向导师发出申请。

导师发出邀请后,根据学生系统确认的先后顺序占用招生额度。

2.学术型导师须在限定的招生名额范围内确认同意申请或邀请学生,且只能同意学术型研究生的申请或邀请学术型研究生。如系统原因导致的不具备学术型研究生招生资格或超额互选的一律无效。

3.研究生培养单位(基地)登录学位与研究生教育管理信息系统,对在本单位学术型研究生的双选情况进行审核,主要审核导师资格及招收学生名额

4.具体操作方法见附件1-3。

5.学校审核确认师生双选结果,师生关系一旦确定,原则上不予修改,请慎重选择。

6.各研究生培养单位负责本单位研究生及导师操作的答疑及指导,情况由各单位集中向学校反馈。

(二)专业型研究生

临床医学专业学位研究生:在所在规培单位选择具有锦州医科大学硕士研究生导师资格的导师。原则上应优先选择全职导师(即学术型、专业型导师),且保证学生录取专业与导师招生专业保持一致。如个别专业在规培单位无全职导师,则需首先确定实践导师后,另外选择一名全职导师担任其论文导师。

注意:实践导师整体情况由所在规培医院研究生管理部门提供。

非规培专业学位研究生:根据学科所在培养单位发布的具体要求、导师名单及招生名额进行选择。

1.学生填写材料:

*选择全职导师(即学术型、专业型导师)的研究生,填写:

《锦州医科大学硕士研究生导师双选审批表(全职导师、论文导师)》(附件4

《锦州医科大学硕士研究生导师双选情况汇总表》(附件5

*选择双导师的研究生,在确认实践导师后,再进行论文导师的选择填写:

《锦州医科大学硕士研究生导师双选审批表(实践导师)》(附件6

《锦州医科大学硕士研究生导师双选审批表(全职导师、论文导师)》(附件4

《锦州医科大学硕士研究生导师双选情况汇总表》(附件5)。

2.导师签署意见

根据学校及培养单位制定的有关要求签署意见。其中,具有学术型研究生招生名额的导师,须综合考虑确定专业型研究生的最大带教数量。

3.培养单位(基地)审核

各培养基地管理部门收集汇总本单位导师双选审批表(附件4)或(附件6)纸质版以及汇总表(附件5)Excel电子版,审核导师招生资格及带教名额,审批表与汇总表信息的一致性,完成审核。

4.报送材料

培养单位完成双选材料收集并完成审核,提交汇总表(附件5)Excel版及签字盖章后pdf版。电子版文档命名格式:“**学院/医院 2024年双选情况汇总表”,发送至jyxwgl@126.com,邮件题目同文档名称;汇总表(附件5)纸质版签字盖章送至研究生学院学位管理科(校外培养单位请顺丰邮寄,邮寄地址:辽宁省锦州市凌河区松坡路三段40号锦州医科大学第七教学楼 研究生学院学位管理科308办公室 闵老师收0416-3675213 )。

注意:

1.双选结果以提交至学校的汇总表为准,审批表(附件4)由培养单位自行留存备查,各研究生培养单位(基地)务必确认提交汇总表内信息的准确性。

2.所有材料不接收学生个人报送,由培养单位(基地)统一汇总后提交学校。

五、时间要求

1.学术型研究生导师双选:9月30日12:00—10月10日17:00前完成系统内选择、确认工作及培养单位审核;

2.专业型研究生导师双选:9月30日-10月23日 完成各项审批,材料提交至培养单位(基地),10月24日各单位完成师生双选材料核准,报送学校。

注意:选择双导师的专业型研究生的论文导师审批材料需报送至论文导师所在单位审批。

六、其他说明

请各培养单位(基地)认真阅读本通知,指导本单位(基地)导师、研究生进行导师双选工作;严格审批,特别是每位导师指导的同年级研究生人数,每位导师所指导的同年级硕士研究生总人数符合招生名额要求。

 

联系人:王老师、闵老师   联系电话:0416-3675213

 

锦州医科大学研究生学院

2024年9月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