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培养单位:
为培养研究生严谨的科学作风,规范科研行为,杜绝学术失范,确保科研记录客观、真实、规范、完整和可再现,提高研究生学位论文水平和质量,根据中期考核和督导工作条例,现开展2022级研究生科学实验记录本抽查工作:
一、抽查范围
见附件1,并填写学位论文题目。
二、具体要求
1、请于10月28日前将抽查的科学实验记录本以论文指导导师单位统一邮寄至研究生学院,附件1填写完学位论文题目统一发送至邮箱。
2、论文指导教师对科研记录负有检查监督的责任,应在记录本上签署检查意见和检查日期。
3、从准确性、详细性、清晰性、及时性、完整性、关联性、分析与反思等方面进行评价,见附件2。
4、未被抽检人员同样需要认真对待,导师进行检查监督并签署意见,检查方式与时间等后续通知。
联系方式:辽宁省锦州市松坡路3段40号研究生学院310,0416-3675211,jzmuyjspyk@126.com,魏老师,范老师。
锦州医科大学研究生学院
2024年10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