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师与研究生确定带教关系后,原则上不允许变更指导教师。如因导师调离工作单位、提前退休、出国一年以上、身体或其他特殊原因不能继续指导研究生学习,经审批可更换研究生导师。
流程:
1.由研究生或导师提出申请,填写《锦州医科大学研究生更换导师申请审批表》(见相关材料下载)
2.原导师签字,原研究生培养单位审批盖章
3.接收导师签字,培养单位审批盖章
4.报送至研究生学院(学位管理科),审批后备案生效。